推 kutkin : 這就跟你上班一樣 09/24 12:09
→ kutkin : 你當然有權今天遞辭呈明天就不來 09/24 12:10
→ kutkin : 老闆也有權給資遣費叫你現在就收東西回家 09/24 12:10
推 VoV : 速食戀愛,上床後拍拍屁股走人都沒差了,更遑論分手 09/24 12:11
→ kutkin : 但最噁心的是那種單方面放棄又歸咎對方的 09/24 12:11
→ kutkin : 你有給人答辯機會嗎 09/24 12:11
推 kim : 戀愛沒有法律效力,一方說不要就是沒關係了 09/24 12:11
推 WENCI : 一個人 09/24 13:03
推 August8 : 會覺得要兩個人磨合的是真的有意願往婚姻走的 09/24 17:13
→ August8 : 一般談戀愛誰管他 09/24 17:13
推 lavena : 分手只需要一個人,離婚才需要兩人,接不接受都會分手 09/24 17:36
→ lavena : 理由都是假的,只有分手或離婚事實是真的 09/24 17:38
推 veneer : 其中一個人覺得沒辦法進行下去 09/24 18:43
→ veneer : 就分手了 09/24 18:44
→ veneer : 分手後兩方都要好好放下 09/24 18:44
推 Chardonnay19: 一個人 09/25 02:10
推 uwmtsa : 分手是兩個人的事,但也同時可以是一個人的決定 09/25 03:46
→ fritzx28 : 一個人,而且還有可能是對方的父母之一(親身經驗) 09/25 17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