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xra686 (索拉)
標題Re: [黑特] 原來蔣萬安不敢停工是怕被告
時間2024-10-09 00:44:54
※ 引述 《ellis5566》 之銘言:
: 推 ramirez: 少來了啦 停工的法律依據在哪????? 36.237.216.49 10/08 23:55
: → ramirez: 不依法行政??????????????? 36.237.216.49 10/08 23:55
說的很好,停工的依據是什麼?
依據就建築法啊,
第 58 條
建築物在施工中,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
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,得隨時加以勘驗
,發現左列情事之一者,應以書面通知承造
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,
勒令停工或修改;必
要時,得強制拆除:
一、妨礙都市計畫者。
二、妨礙區域計畫者。
三、危害公共安全者。
四、妨礙公共交通者。
五、妨礙公共衛生者。
六、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
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。
七、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
命令者。
今天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、
監察院糾正的理由,主要是什麼?
就是違反都市計畫裡的容積問題,
這應該違反都市計畫法了吧,
主管建築機關可否認為有必要,
可否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,
勒令停工或修改?
看起來沒有不行吧,
另外,如果堅持不能停工,
那我反而好奇,
請問不予勘驗的法令依據又是什麼呢?
麻煩你也找找建築法看看。
京華城案,北檢聲請京華城土地扣押獲准。
北市長蔣萬安日前表示市府將不給施工勘驗
,並今發函法院確認是否停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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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timeriver235: 沒收違法的部分不香嗎 49.216.222.207 10/09 00:46
推 noway: 很好啊 那就讓行政法庭判斷是否違反都市計 1.200.18.146 10/09 00:47
→ noway: 畫法 1.200.18.146 10/09 00:47
推 hosen: 法院還沒判決,誰說了算 123.195.32.49 10/09 00:55
推 loki94y: "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" 還在問誰認定 114.25.188.16 10/09 00:58
推 Chiason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114.25.188.16 10/09 0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