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 《ellis5566》 之銘言: : 推 ramirez: 少來了啦 停工的法律依據在哪????? 36.237.216.49 10/08 23:55 : → ramirez: 不依法行政??????????????? 36.237.216.49 10/08 23:55 說的很好,停工的依據是什麼? 依據就建築法啊, 第 58 條 建築物在施工中,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 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,得隨時加以勘驗 ,發現左列情事之一者,應以書面通知承造 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,勒令停工或修改;必 要時,得強制拆除: 一、妨礙都市計畫者。 二、妨礙區域計畫者。 三、危害公共安全者。 四、妨礙公共交通者。 五、妨礙公共衛生者。 六、主要構造或位置或高度或面積與核定工 程圖樣及說明書不符者。 七、違反本法其他規定或基於本法所發布之 命令者。 今天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、 監察院糾正的理由,主要是什麼? 就是違反都市計畫裡的容積問題, 這應該違反都市計畫法了吧, 主管建築機關可否認為有必要, 可否以書面通知承造人或起造人或監造人, 勒令停工或修改? 看起來沒有不行吧, 另外,如果堅持不能停工, 那我反而好奇, 請問不予勘驗的法令依據又是什麼呢? 麻煩你也找找建築法看看。 京華城案,北檢聲請京華城土地扣押獲准。 北市長蔣萬安日前表示市府將不給施工勘驗 ,並今發函法院確認是否停工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eb-ptt.tw), 來自: 27.53.177.4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-ptt.tw/HatePolitics/M.1728405896.A.775
timeriver235: 沒收違法的部分不香嗎 49.216.222.207 10/09 00:46
noway: 很好啊 那就讓行政法庭判斷是否違反都市計 1.200.18.146 10/09 00:47
noway: 畫法 1.200.18.146 10/09 00:47
hosen: 法院還沒判決,誰說了算 123.195.32.49 10/09 00:55
loki94y: "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" 還在問誰認定 114.25.188.16 10/09 00:58
Chiason: 在包養網遇到朋友= = 114.25.188.16 10/09 0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