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Kazama168 (チャキ丸)
標題[閒聊] 金門王
時間2024-09-13 03:03:40
在電蝦復活了
這次不知道能撐多久= =
但看到第一篇我覺得馬上就要回桶裡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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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在此宣誓,絕不向法院提告任何一位在此篇文章中推噓文的鄉民
判決字號
112年憲判字第8號【誹謗罪案(二)】
即使表意人於合理查證程序所取得之證據資料實非真正,如表意人就該不實證據資料之引
用,並未有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情事者,仍應屬不罰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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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hollande: 原來他是半夜起來嗨的那種 09/13 03:06
推 ZIDENS: 好好笑 他好像以為全世界PSN都沒有黑猴 09/13 03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