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SSSONIC: 反正第一件事不是發文 07/03 01:19
→ nanakolin: 以前遇過,公司假裝記那騷擾同事的過,後來我就離職 07/03 04:24
推 jemdogdog: 性騷擾嗎? 07/03 07:51
推 ttc768160: 請蒐證或直接離職保護自己,拖久對你不利、我遇過結果 07/03 08:09
→ ttc768160: 我反擊,正個被抹黑 07/03 08:09
推 keita220: 試著用mail或line詢問為什麼這樣做(蒐證),對方有回應就 07/03 09:22
→ keita220: 可以當作證據提告 07/03 09:22
推 s511320: 一定要蒐證 三年都有效 07/03 09:28
推 seric34: 蒐證優先 07/03 11:35
推 titch: 性騷擾還是普通騷擾?性工法今年大修,如果是性騷我只能說 07/03 13:30
→ titch: 公司很有膽量 07/03 13:30
→ teddy: 找HR阿 專門管人 07/03 14:36
推 fanyuan: 蒐證很重要,避免對方有權有勢反過來誣陷你! 07/03 14:55
→ hc955013: 只有你一個人被騷擾嗎 07/03 15:10
→ INescape123: 報警就好 07/03 21:21
→ sazabijiang: 蒐證,上警察局或法院直接告當事人最快 07/04 00:20
→ sc1: 老王做了什麼事說來聽聽最好錄影 07/04 13:45
→ sazabijiang: 他們講得沒錯啊,只有法官有權力判斷他們是不是真的 07/04 21:31
→ sazabijiang: 有霸凌你,其他人怎麼能憑你片面之詞就無腦支持你? 07/04 21:32
→ sazabijiang: 就告訴答案就是報警或者上法院了阿 07/04 21:56
→ sazabijiang: 你說陳述事實,就是事實了嗎,那世界上就不會有誣告 07/04 21:56
→ sazabijiang: 罪了阿,告人的人,一定也都說自己說的是事實 07/04 21:57
→ sazabijiang: 法官跟神有什麼關係?神就公正無私不偏袒? 07/04 21:57
噓 fookafook: 講了一堆 那為啥不離職 其實你也很享受吧??? 07/06 08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