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nn141414 (小安)
標題[討論] 哪個分手原因比較能接受?(有選項)
時間2023-10-29 00:12:11
打給賀!
是這樣子的啦
肥肥我的朋友前陣子分手了QQ
他的前女友跟他分手的原因是「不愛了不喜歡了」
但最近他的前女友才告訴他「發現自己喜歡女生」
我就好奇啦
以下哪個理由比較讓人能接受?
1. 我不喜歡你了!我們分手吧!
2. 我發現我是同性戀!我們分手吧!
大家覺得咧
我覺得兩個都有心情複雜的地方
一個是發現愛逐漸消失了
一個是原來自己是分類帽
討論看看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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